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

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

   
 

 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
窗口名称:   文化局
办理程序:   受理、勘查、审查、决定
申报材料:    申请书,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企业类型、资金来源及数额
   经营单位章程
   技术、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
   资金信用证明
   经营场所使用证明
   
承诺时限:   7个工作日
办件类别:   单办件
法律依据:   国务院令412号第322项
收费标准:   60元/证
收费依据:   苏价费(1998)23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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