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窗口名称: 文化局 办理程序: 受理、现场勘查、审查、决定 申报材料: 申请报告 演出经营机构许可证 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的演出意向书 演出内容材料及广告内容 申请单位与提供演出场所单位的合同书 承诺时限: 7个工作日 办件类别: 单办件 法律依据: 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 收费标准: 收费依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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